在接受采訪時,兩名律師談到了李鐵案遲遲未宣判的可能原因。

如今,李鐵案已開庭審理近9個月尚未宣判。對此,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胡寒冰表示,一般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,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,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。對于可能判處死刑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,以及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,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,可以延長三個月;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,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。如果涉及到案件補充偵查,檢察機關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,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。

胡寒冰認為,目前檢察機關指控李鐵涉嫌5項罪名,具體判決罪名還需要法庭結合案件事實及證據予以認定。如果檢察機關指控屬實,李鐵可能面臨著數罪并罰,尤其是受賄罪涉及金額特別巨大,依法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但考慮到李鐵已當庭認罪悔罪,法庭也會考慮這個情節量刑。

此前,很多球迷關注本輪足壇反腐中,是否會有人被判處死刑。北京市京師(鄭州)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秦明認為,綜合案件查處和審理情況看,李鐵被判處死刑或死刑緩期執行的可能性都比較低,無期徒刑可能性比較大,“從涉案金額和罪名來算,李鐵可能達到無期徒刑以上刑罰,但是實際處置過程中,法院還會綜合考慮他認罪認罰的態度,退贓的情況,以及有沒有自首、坦白、檢舉揭發、立功等情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