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冠精英聯賽東亞區1/8決賽首回合,上海海港主場0-1橫濱水手。下半場第79分鐘橫濱水手球員永戶勝也禁區內手球,但裁判沒有判給海港點球。

根據賽后鏡頭可以看到,韓國籍主裁金鐘赫向海港球員解釋此球未判的理由是,球先擊中了橫濱球員的大腿,才反彈到手上,因此按照新規不會判手球。

根據現行的手球規則,“球從自己身上反彈/折射后碰到手”的情況,如果手臂處于自然位置則不犯規,如果手臂處于不自然或擴大的位置,則需要判手球犯規。

此球打到橫濱水手球員的手臂可以說是不爭的事實,但手臂是否擴大,則需要由裁判主觀判定。對此你怎么認為?